10萬元巨額“反恐罰單”不斷 酒店人冤不冤?
新聞來源:宏輝智通 發布日期:2016-11-21 瀏覽次數:2248今年以來,巨額“反恐罰單”層出不窮,不少人表示對于賓客信息登記的完善,酒店有時頗為無奈,但拒不整改在態度上是完全不對的。
11月18日,記者從江蘇泰州海陵警方獲悉,9月初,泰州海陵警方在偵辦一起重大案件時,發現海陵一家快捷酒店違反實名登記管理規定,沒有登記兩名入住旅客信息。經調查證實,這兩名漏登信息的旅客系一案件的重要違法犯罪嫌疑人。警方按照《反恐怖主義法》規定,依法對該違法酒店作出10萬元罰款處罰,并對酒店當天值班主管人員作1000元罰款處罰。據悉,這是泰州市首例根據“反恐法”規定對違法企業作出的處罰決定。
而就在前不久,河南省公安機關也開出了首張10萬元反恐大罰單。
賓館未如實查驗旅客信息 警方開10萬罰單
近日,鄭州警方對一未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法定職責的賓館開出了10萬元反恐罰單。這是該法2016年1月1日實施以來,河南省公安機關開出的第一張10萬元反恐大罰單。事件經過:
今年下半年,鄭州反恐辦在日常督導檢查工作中,發現鄭州市管城區隴海東路的一家賓館存在多次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規定和相關實名制登記要求去查驗旅客身份信息的情況,且未及時整改。
11月1日,南關街公安分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對該賓館做出了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并對賓館負責人和前臺經理做出了相應處罰。
全國多地警方對未實名登記酒店開大額罰單
2016年7月,深圳警方聯合相關部門在偵查一起偷渡案件過程中發現,港X招待所違反實名登記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如實登記涉案人員身份信息。經調查證實,該招待所曾多次不按規定檢查登記旅客信息,且不及時整改。深圳警方依據《反恐法》對該違法招待所處以10萬元罰款,并對該場所主要負責人路某處以1000元人民幣的罰款處罰。
2016年6月,杭州市拱墅區公安分局發現市內某酒店多次出現不按要求落實住宿人員身份查驗登記的情況。分局民警對該酒店進行檢查時,再次發現其中2間酒店客房的住客身份信息仍沒有按規定查驗登記。7月2日,拱墅警方依據《反恐法》規定,對該酒店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并對酒店直接主管人陳某作出相應處罰。
2016年4月份,廣州警方在對旅業的日常治安檢查中,發現市內某酒店違反實名登記管理規定,沒有登記一名旅客的身份信息。經調查證實,該漏登信息旅客與一條涉恐線索有關。對此,廣州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對該違法酒店作出10萬元罰款處罰,并對酒店當天值班主管人員作相應處罰。
從行業角度來說,你認為酒店冤不冤?
今年以來,巨額“反恐罰單”層出不窮,不少人表示:對于賓客信息登記的完善,酒店有時頗為無奈,因為實際操作中,很難做到一客一登記。原因有許多,比如:有客人來訪不告訴前臺,安全通道可以出入,客人是否留宿不告知前臺等等。
無論怎么樣,在經過民警多次上門督促整改,拒不整改一事,在態度上是完全不對的。
作為酒店經營者、管理者,首先表明的是態度,是必須配合相關部門檢查,并根據合理要求認真執行相關規定,切實做好賓客登記工作。
在實際管理過程中,管理者要經常給員工灌輸一客一登記的意識,并每天都要去核查前臺的登記,同時在吧臺放置“一客一登記,請配合”等告示牌,請賓客配合。
酒店如何避免被開“反恐罰單”?
“反恐罰單”,具有示范和警示意義,它既是一個響亮的警鐘,也是一面鏡子,更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課,提醒我們法治社會絕不能突破法律底線。不過每一位公民也都需要樹立規則意識,時刻牢記規矩意識,一切按規矩辦事,守住底線,法律條文才會能落實到社會生活中。
首先,酒店人員應該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主義安全防范、情報信息、調查、應對處置工作;
其次,酒店經營者和管理者要依法落實身份信息查驗登記工作,如住宿實名登記;
最后,請所有人員主動配合好酒店工作人員核對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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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Ps:酒店人要時時提醒,時時檢查,以確保客人的入住信息與實際入住情況完全一致。
信息來源:揚子晚報、映象網、網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