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12時退房規定早取消了 你居然不知道?
新聞來源:宏輝智通 發布日期:2016-10-14 瀏覽次數:2464如酒店旅館依然執行中午12時退房,逾時加費制度并不是不可以,但必須明確告知,讓消費者有知情權和選擇權。
你住宿時都是幾點退房?對酒店中午12時退房規定早過時嗎?日前,臨海市消保委接到一個酒店加收房費消費投訴。
“我入住時,前臺服務員并沒告知過12時多收半天房費。中午時,也沒電話通知我,等我退房說要加半天房費。”方先生住了酒店幾天,中午14時08分退房時,被告知超過規定時間,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費200多元。方先生與酒店協商不下撥打12315投訴。消保委人員迅速來現場并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錢。
“其實,中午12時不退房加收房費是2002年《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第十條規定。不過,早在2009年《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中就被刪除,改為"飯店應在前廳顯著位置明示客房價格和住宿時間結算方法,或確認將上述信息用適當方式告知客人。"但現實中,還是有不少消費者和經營者并不了解。”消保委工作人員表示,如酒店旅館依然執行中午12時退房,逾時加費制度并不是不可以,但必須明確告知,讓消費者有知情權和選擇權。而消費者涉及費用相關細節問題,可在入住時向酒店方了解清楚,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