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要求實名登記 紹興某酒店被罰10萬元!
新聞來源:宏輝智通 發布日期:2017-06-13 瀏覽次數:2466今年上半年,該酒店還曾兩次因不按照規定辦理旅客住宿信息而被公安機關處罰,并被責令整改。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入住酒店、旅館必須實名登記,然而一些酒店貪圖便利,未能很好地執行法律法規。6月6日,越城區公安分局對轄區內的一家快捷酒店開出了一張10萬元的罰單,原因就是該酒店未能按照要求對入住旅客進行實名登記。
據越城區公安分局府山派出所民警介紹,今年5月,民警在一次夜間檢查中發現,位于越城區蕺山街道昌安的某快捷酒店不按規定辦理旅客住宿信息,存在登記信息與實際入住人信息不符的情況。
警方在調查時發現,今年上半年,該酒店還曾兩次因不按照規定辦理旅客住宿信息而被公安機關處罰,并被責令整改??墒莾纱翁幜P并未引起酒店管理方的重視,前臺工作人員依然我行我素。
對于該酒店屢次觸犯法律的行為,越城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該酒店管理公司作出了罰款10萬元,并對事件的直接責任人張某罰款1萬元的處罰決定。記者了解到,這是今年以來,紹興警方開出的首張巨額“反恐罰單”。
越城區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實名登記包括四實,分別是實名、實時、實數、實情,賓館、酒店經營者和管理者必須按“四實”要求登記旅客住宿信息,這是經營者必須履行的法定責任。
同時,賓館負責人、前臺工作人員在上崗前及日常管理中還需接受公安機關專門的業務培訓。旅客在進行賓館、酒店登記時,應予以配合,如確實發生未攜帶身份證件須辦理入住的情況,請前往當地派出所進行身份核實,根據派出所開具相應的證明辦理入住手續。
據越城區公安分局統計,自今年3月份以來,該局已對數十家旅館進行了一般程序處罰,拘留10人,吊銷了5家旅館的特種行業許可證。